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各地空气重污染成因的不同,科学制定“十四五”各地重污染天数下降指标,同时将严格考核,把人为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尽可能地消除掉。重点和难点仍在京津冀和汾渭平原等区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如何完成“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这一目标,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了初步方案。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透露,将根据各地空气重污染成因的不同,科学制定“十四五”各地重污染天数下降指标,同时将严格考核,把人为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尽可能地消除掉。重点和难点仍在京津冀和汾渭平原等区域。
生态环境部指出,尽管“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已经超额完成,但是,个别地区、个别时段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完成“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任重道远。
“十三五”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
2020年,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这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围绕这一目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打赢蓝天保卫战进行统筹部署,印发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务院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长三角地区将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作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各省(区、市)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各项治污工作,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介绍说,各部门积极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方案,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就多达40余项。
“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上升5.8个百分点,完成率分别超出‘十三五’目标的60%、76%。”刘炳江说,“十三五”规划要求的这两个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据介绍,扣除疫情影响后,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0%;优良天数比率为84.8%,比2015年上升3.6个百分点,仍然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近期发布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也显示,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9%,同比增加45个。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年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5%,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4%,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